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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制定了《青白江区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30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906277452@qq.com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区教育局成职幼教科(邮编:610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征求意见”字样。
  3.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68936523。
      4.在本征求意见稿后面直接填写意见和建议。
  
    附件:1. 青白江区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  2018年青白江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青白江区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2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2018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拟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入园。公益性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公益性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幼儿园服务范围内(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入园。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三)公开公平。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从发布招生信息、报名到录取全程全面公开,严格按政府定价收费,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生安排和要求
  (一)发布公告。5月28日—6月1日,通过“青白江教育”网站、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分别发布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益性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做到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街道、社区、公益性幼儿园“四个全覆盖”。
  (二)报名登记。6月4日—8日,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自愿选择招生范围内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确认资格。
  (三)录取登记。
  1. 审核报名情况。6月11日-6月15日,区教育局审核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情况,若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时,对该园采取微机排位方式录取。
  2. 公示新生名单。6月18日—6月25日,公益性幼儿园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3. 新生入园登记。6月26日-6月28日,办理新生入园登记。微机排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做好幼儿入园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其他事项
  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做好入园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严格控制班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区教育局将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2
2018年青白江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5月28日—6月1日

在青白江教育网站、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分别发布招生公告。

6月4日—8日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自愿选择招生范围内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

6月11日—15日

区教育局审核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情况,若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时,对该园采取微机排位方式录取。

6月18日—25日

幼儿园张榜公示拟招收新生名单。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的幼儿园查看录取结果。

6月26日—28日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幼儿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本等相关材料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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