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委书记张胜委托,7月10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池勇主持召开区委十一届第55次常委会,专题听取2018年上半年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区委副书记刘文道,区委常委王欣、王峻昆、任智勇、李锦平、张高林出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丽、区政协主席范维列席。
会议指出,此次专题会议,是对省委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的一次贯彻落实,也是对4月底省纪委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一次整改推进。从汇报情况来看,大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视明显提升,认识更加到位,措施更为有力。
会议强调,一是要找准差距,进一步提升履责意识。把整改和提升放在首要位置,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完成主体责任清单各项规定任务,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要补齐短板,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要强化对标意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积极谋划思路、找准措施,不能以会议、讲话、听汇报代替部署、推动和督查,确保各项清单任务扎实推进,经得起各级检查考验。三是要正风肃纪,进一步巩固良好政治生态。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扎实推进“微腐败”治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类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切实赢得党心民心。
会议还讨论了区委社治委《关于设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和专项激励资金相关事宜的请示》等。(记者 罗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