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权籍调查成果,面积测绘报告或镇、村、组面积认定证明;
6.申请人属于不动产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其他要件:
1.《房屋质量鉴定书》(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三层以上房屋须提交)。
备注: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宅基地所在镇、村、社三级权属来源证明(证明内容包含权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建造时间、未确权原因等,镇、村、社签字盖章);
(2)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初始登记的村民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