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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族别证明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550101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适用对象: 个人 法律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04〕19号)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决定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 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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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属我区的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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