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公布流程 第一步:咨询或领取材料 申请人可电话咨询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86924849),或在成都教育网站办事指南中下载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报送申请材料 在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审查申请材料 由区(市)县教育局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收到区(市)县上报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四步:作出决定 市教育局在承诺时限内(需上报省教育厅所需时限不在之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审批意见书,并送达区(市)县教育局,区(市)县教育局依据市教育局审批意见书制作批文,将办理结果在窗口送达申请人。 (二)部门内部审批流程 区(市)县教育局审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初审材料 3.做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市教育局 4.依据市教育局审批意见书制作批文,将办理结果在窗口送达申请人。 市教育局审批流程: 1.接收上报材料 2.经办人登记、初审。 3.行政审批处处长签署审查意见 4.分管局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5.制作审批意见书 6.送达区(市)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