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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新建项目供地)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163010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申请受理
机关:
区国土局 决定机关: 区人民政府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政府审批时限)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按照成国土资发〔2011〕302号文件规定核收土地出让金;区(市)县局:以区(市)县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doc

  审批流程图.doc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 办理地点

  1.项目立项。

  2.地块必须是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已完成对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安置补偿,已完成拆迁等工作;必须是权属无争议、面积准确、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土地。

  3、地块必须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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