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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重建及进行修缮的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审核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4801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个人□ 企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3、《四川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4、《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决定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重建及进行修缮的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办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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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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