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区级文物保护初审(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批准和建设工程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批准)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2202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个人□ 企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决定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7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按照省政府川府函[2001]367号批复的“建设项目报建费”收费标准(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收取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区级文物保护初审办理流程.docx

建设工程项目地下文物勘探(试掘)申请书.docx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 办理地点

  无

关闭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