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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旅馆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180101 事项类型: 告知性备案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成都市社会旅馆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8日成都市政府令第132号)第七条:社会旅馆应在开业后30日内到社会旅馆所在地的区(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受理
机关:
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决定机关: 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件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成都市社会旅馆备案登记表.docx

  • 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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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办理地点

《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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