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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跨行政区域举行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0530103 事项类型: 监管措施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外地主持宗教活动或邀请外地宗教教职人员到成都市主持宗教活动,应经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市或区(市)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同境外宗教界交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决定机关: 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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