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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筑类)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3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78010629-4-A-001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四十三条。
申请受理
机关:
区规划局 决定机关: 区规划局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筑类)申请表.docx

建设项目选址审查申请表(由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docx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doc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 办理地点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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