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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立项申请的审批和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审批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11901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号令)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 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申请受理
机关:
区财政局 决定机关: 财政部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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