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
4、公司章程;
5、企业验资报告;
6、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产权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场地需提供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有关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8、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10、开发项目土地使用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