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单位工程安全登记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原件3份,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用地批准手续(国土证或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盖骑缝章的总平面图);
4.对建筑物名称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建筑物名称备案通知(区民政局)
5、发改局批复、工程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
6、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7、监理合同(原件)及建造师、总监、安全员压证施工凭单、监理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
8、已履行农民工工资手续通知单(原件);
9、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原件,工期不足1年,资金不得少于50%;工期超过1年,资金不得少于30%);
10、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
1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及建筑施工安全条件审核表(原件);
12、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社会保险预缴费函(区社保局出具)(原件);
13、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文物勘探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交费核缴单、土地使用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