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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9265806-A-01000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第二十七条。 (三)《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200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第六条、十一条。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决定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资料修改不计入时限)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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