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请单位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核准文号、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进口设备用汇额、适用政策条目等内容)(原件4份);
(二)项目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实原件,收复印件4份);
(三)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核实原件,收复印件4份);
(四)加盖项目单位印章的项目进口设备和技术清单(原件10份)(在窗口领取或进入http://www.xyt-art.com/qbj/443823/index.html网页点击“部门办事-发改局”选择办理项目下载表格);
(五)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需附已签署的商务合同(核实原件,收复印件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