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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926618X-A-002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2年第1号)第十三条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决定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流程图.doc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xls

道路运输证申请表.doc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 办理地点

  1.须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5号)第八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

  2. 已购置机动车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安装和使用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应当提供车辆安装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证明(法律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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