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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926618x -A-004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个体或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申请受理
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决定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经营开业经营申请表.doc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流程图.doc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 办理地点

1.须提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第十四条);

2、符合当地城市业态规划(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5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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