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排污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0015601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 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申请受理
机关:
区环保局 决定机关: 区环保局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028-83678890 网上审批: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审批书.doc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 前置条件
  • 办理程序
  • 申请材料
  • 其他
  • 办理地点

暂无

关闭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