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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委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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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浏览次数: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机构、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和职能运行效果评估工作;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三)牵头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订相关改革的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向区政府提出区级各部门需要取消、保留、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研究提出全区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检查、督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并评估落实效果。(四)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乡镇(街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区级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五)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用编计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用编审核;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七)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及加挂网站标识工作。(九)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构建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召开协调联系会2次。印发《2016年成都市青白江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2016年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等文件,明确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减少审批服务事项293项,保留我区审批事项53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63项,其他事项167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要素和办事指南,保留行政审批前置条件491件,承诺提速率86%,按时办结率100%。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配套出台《成都市青白江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成都市青白江区食品市场准入的实施意见》《成都市青白江区“双随机”抽查制实施方案》等监管文件;先后2次召开全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培训会,重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措施,消除系统性风险。围绕自贸区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重点项目“四三”工作模式,探索建立“一窗式”审批机制,实施“五证合一”登记、不动产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二证合一”制度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全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等7个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全力抓好责任清单编制。召开全区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培训会,对全区30个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逐项讲解培训,印发《关于开展全区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清单编制流程、编制标准、任务分工等系列要求。多次会同区纪委、区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深入相关区级部门指导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责任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四)深入推进产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省、市关于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的“1+3”文件精神,深入区工管委、港管委、粮管委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港管委发展实际,重点从调整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优化机构编制、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联合执法新模式等方面提出港管委体制机制优化方案。 (五)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区深化经发镇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厢镇、清泉镇、祥福镇机构编制事项,设置城厢镇、祥福镇和清泉镇便民服务中心,认真梳理下放的116项行政审批、执法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先后召开2次会议,研究并推进改革,形成工作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有序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多次深入街道了解职责界定、人员编制配备、财政保障体制、综合执法等方面情况,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拟订《成都市青白江区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委编办备案后执行。 (七)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2016年工作方案》,以强化公益属性为核心,规范区教育局所属27家学校主要职责、编制规模、领导职数等要素,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27个学校设置职责和编制规定》。开展51家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人员结构和经费保障等方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八)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全力支持区人大、区政协工作机构规范设置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司法、环保、卫计等领域体制改革,协助做好公办幼儿园管理机制创新工作。 (十)严把用编进人审核关。调剂270余名行政事业编制,保障教育、卫生和基层一线等重点领域2016年度用编需求。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7000余名在编人员信息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人员调动用编,切实防止违规进人,加大内部交流和调剂,积极消化超编人员,确保全区行政事业人员总数控制在省、市核定的编制总数内。 (十一)严控监督检查执行关。始终把“控编减编”要求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过程,制定《青白江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和《2016年度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方案》,结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督导,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问题。6月,接受市控编减编督查组专项督查,相关工作受到充分肯定。与区审计局分工协作,对20余名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了包括机构编制事项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严抓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督关。完成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面向社会公示188家。有序开展我区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委编办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委编办本年收入合计31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82万元,占100%。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2万元,占74%;项目支出84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9.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61万元,增长24.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7.61万元,增长24.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78万元,占87.48%;教育支出0.53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万元,占5.44%;医疗卫生支出5.67万元,占1.77%;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1(项):2016年决算数为279.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205(款)08(项):2016年决算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1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5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6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34.2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9万元,下降3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3万元,下降4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2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车改革后单位公务车辆减少以及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兄弟区县到我区学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3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9.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经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改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左右,共计支出0.9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的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7万元,覆盖率达到67.86%。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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