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十一届第34次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现将我办2017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7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7年,区委编办高擎伟大旗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打造“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的战略部署,一手抓“放管服”改革,一手抓体制机制创新,在释放改革红利、助力改革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中心大局方面发挥了自身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紧扣“放”得更活。着眼于给企业减负、为市场松绑,梳理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266项,清理相关中介服务事项101项,清理取消各类证明298项。聚焦“管”得更好。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推动政府部门转观念、转重心和创新监管方式,抓好责权清单动态调整,积极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公布《青白江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八张清单,探索清单式监管。突出“服”得更优。牵头召开行政许可标准化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培训会,全面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会同区政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完成区行政审批局组建前期相关工作。
(二)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扎实推进自贸区审批机制创新。积极争取与自贸试验区发展相适应的国家、省市级管理权限下放。以“专员制+一窗式”推进自贸区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在自贸区分别设立大市场及大城管执法分局,探索形成精简、高效、统一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配合组织、人社等区级部门创新园区用人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调整大弯、红阳街道机构设置,设立基层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强化街道管理和服务职能。向街道和村(社区)分别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98项、44项,切实强化基层便民服务能力。开展“三社互动”试点,推动“单一行政管理”向“多方协商治理”转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强化公益类事业单位属性,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办法,在区级公立医院探索实行以“基本编制+员额”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新制度。配合抓好其他领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司法、环保、盐业、教育、卫计等其他领域体制改革,初步打通机制体制障碍。
在优化调整上发力。组织召开三次区委编委会,提交审议相关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积极协调市委编办,组建区投资促进局(区投促中心)、区欧管委、区新经济局、区委社治委,助力投资促进服务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改革。调整区民宗局、区农林局、区统计局、区新闻中心等部门机构设置。在规范管理上扎根。持续巩固“三超两乱”治理成果,加大消化超编人员力度,抓好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成2017年全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下达218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度用编计划,审核上下编1008名。在监督检查上出招。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设,不定期对全区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开展控编减编工作自查和“回头看”,上报《关于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坚持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作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
加强纯洁性建设。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好省市区重大会议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筑牢全办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加强廉洁性建设。多次专题研究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委会精神,积极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扎实贯彻“制度执行年”要求,切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加强自律性建设。继续开展“三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落实“月查季析”制度,积极开展“科长(硕士)党课讲堂”“纪检监察月讲坛”、建言献策等活动,在机关推行工作“日志式”“清单化”管理,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和严谨性。
一年来,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在对表新发展理念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上思考不深,学习先进、运用经验的能力不足,存在“浅思维”问题;在聚焦聚力区委战略目标的定力还不够,推进改革的力度还不大、实招还不多,沙盘推演多,一线实战少;在保障中心大局的新思路新办法还不够多,习惯思维和经验思维还未完全摆脱。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全区机构编制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新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为依托,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强化重点改革领域、重大经济项目机构编制保障,继续聚焦聚力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再发力
1.牵头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完善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力争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联系会,统筹抓好“放管服”改革。
2.牵头抓好监管风险管控工作。按照“审管分离”的要求,深入推进区级各部门职责调整,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深化监管风险管控能力。力争2018年6月前将相关职能职责、人员调整到位,不定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
3.牵头抓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要求,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服务、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等规范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完成相关工作。
4.配合抓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批复精神,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配合区政务中心完成组建方案,将18个区级职能部门承担的许可类事项划转给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办理,做好机构优化设置及人员划转工作,同步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挂牌运行。力争2018年3月前完成区行政审批局“三定规定”,6月底前建立“审管联动”机制。
5.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上“统分结合”建设要求,2-3年内完成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简化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实现部门与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审批信息共享。力争2018年底完成我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关联工作,初步实现信息共享。
(三)在持续推进自贸区建设上再聚焦
1.牵头推进产业园区员额制管理。健全完善园区运行体制机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探索推进产业园区员额制管理,在园区管委会全面实行员额总控管理,充分赋予园区管委会用人自主权。2018年,按照港管委等产业园区的运行情况,对其员额需求进行合理调整。
2.牵头抓好事项下放工作。今年自贸区内,已分两批次争取19项事项下放,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继续重点抓好自贸区内的事项下放承接办理,进一步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领域的微观干预,有效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待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后,力争2018年再争取下放一批事项。
3.配合在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清理精简行政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举措,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
(四)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上再深化
1.牵头抓好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并完善《关于转变街道(乡镇)职能促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按照“5+X”模式综合设置街道(乡镇)办事机构,逐步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扁平高效的城乡管理组织架构。目前,市上实施意见尚未出台,待出台后,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协调相关区级部门分步完成此项工作。
2.牵头抓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稳妥推动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继续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强化其公益属性。在锦江、邛崃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市区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3.创新抓好医疗卫生等相关行业改革。创新区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在《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基础上,会同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做好人员总量管理后续工作,推进对编制内外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统筹考虑。
4.配合抓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加强与区城管局协作配合,切实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做好人员划转与配置,确保新体制运行顺畅。
5.积极配合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做好区监察委的组建工作,按时完成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制定区监察委“三定”规定,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并配合区纪委(区监察委)完成派驻机构的设置。按照中央要求,2018年2月前完成改革任务。
6.主动做好我区纳入中心城区相关工作,按照市上要求完成规划、国土等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职责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等后续工作。此项工作将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推进。
7.按照司法、环保、教育、卫计等领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配合牵头部门积极做好机构调整、人员划转等工作。此项工作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推进。
(五)在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上出新招
1.加强编内编外人员统筹管理。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核定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控制数,实行编外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把编外人员规模控制关口,切实解决“编内不足编外补”问题。力争2018年将此项工作作为特色工作推进,率先在全市形成经验并推广。
2.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创新研究。围绕事关全区中心大局的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深入研究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办法,破解编制供需矛盾难题,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区欧洲产业城等经济职能部门进一步倾斜,确保其用编需求。力争在2018年形成1-2篇高质量研究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3.统筹安排2018年、2019年用编计划,确保全区公务员(参公人员)及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的招录工作正常开展。2018年公开招录乡镇公务员用编计划22名、参公人员用编计划20名,招录引进事业人员用编计划45名、中小学用编计划40名、卫生计生用编计划100名。
4.牵头开展职能运行评估。适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评估,力争每季度对重点经济部门职能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探索建立依据评估效果调整编制的制度体系。
5.牵头抓好机构编制信息化工作。探索推进“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模式,积极完善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云平台”管理系统等,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
6.协调抓好机构编制事项审计。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和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深入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审计,不断巩固“三超两乱”“吃空饷”“选人用人5+X问题”、控编减编等专项治理成果。
7.牵头抓好机构编制数据统计。扎实开展2018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年报工作,抓好机构编制数据分析,及时向上报送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
8.及时梳理编委会上会议题,力争每季度高质量召开一次编委会。
(六)在持续推进党员干部的教育上见成效。
1.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六大纪律”。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和组织保证。
2.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要求及部署。切实压紧压实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在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中保持廉洁,带头在守纪律、讲规矩、重名节中做到自律。
3.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抓好“四风”问题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