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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责任人:胡平          职务:纪检组长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建议,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任务落实。

(1)协助校委会制定党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8月

(2)协助校委会制定党校内设科室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具体方案,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12月

(3)协助校委会制定完善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推动年度任务落实。

12月

(4)督促、推动层层签订责任书。

12月

(5)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制定党校廉政约谈工作方案。

5月

(6) 协助校委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迎检工作。

12月

2.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

(1)组织好班子其他成员、科室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接受质询和测评

12月

(2)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告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2月

3.督促本地本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细化分解《2016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廉洁青白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党校任务分工,加强督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11月

4.健全完善反腐败工作制度。

(1)协助校委会落实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定期研判制度。

12月

(2)积极参与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12月

二、严格纪律监督

5.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通过校委会、支部大会、机关例会等形式,传达区委、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和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及时

(2)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内部检查。

6-10月

(3)针对区委、区纪委各项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抓好问题整改。

12月

6.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1)督促指导协助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2月

(2)列席或参加校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等相关会议并查阅资料。

及时

三、深化作风监督

7.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反对“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1)持续开展正风肃纪“12+X”、中巡组反馈四川问题“五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力度,及时召开正风肃纪会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及时

(2)经常性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定期公示考勤、督查结果。

及时

8.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1)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类典型案件,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适时

(2)认真落实“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追责到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2月

四、强化履职监督

9.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强化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科室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2月

10.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

畅通“四位一体”便民利民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规范实名举报受理、办理、反馈各环节。

12月

五、严肃查办案件

11.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对收到的重要案件线索及时向校委会、区纪委报告。

及时

12.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认真履行协作组各项工作职责。

12月

13.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及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

结合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协助校委会对内部管理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12月

六、开展警示教育

14.开展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工作,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

(1) 开展廉政约谈,全年不少于2轮。

12月

(2)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月

15.运用执纪成果,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发布案件信息、通报典型案件、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1)组织召开全校警示教育大会,对省、市、区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教育党员、干部。

9月

(2)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每季度一次

(3)组织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或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接受教育。

12月

(4)发挥“青白江论坛”宣传阵地作用,收集、刊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文章。

12月

(5)加强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形成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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