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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青白江区 “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站”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青白江区 “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站”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特色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成都市“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十佳志愿服务社区”推选活动的通知》(成文明办发〔2017〕28号)精神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青白江区2017年“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主办: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协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新闻中心、各乡镇(街道)及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优秀志愿者30名,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5个,优秀志愿服务站10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志愿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以来积极坚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邻里守望、扶危济困、文明劝导、服务社会、支教扶贫等志愿服务活动及经常性社区志愿服务项目、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

  3.在成都志愿者网正式注册,并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超过300小时,评选年累计服务时间超过60小时,志愿服务能力强,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条件

  1.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部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志愿精神和创新精神,坚持利民惠民原则,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2.近年来组织实施的,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有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

  3.有健全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显著的服务成效,有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项目实施时间不少于1年(含1年),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

  4.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服务对象或主管部门的认可,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三)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公信力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或者备案1年以上(含1年),章程完善、管理规范,科学成熟的运作模式,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5人且相对稳定(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5人)。

  3.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具有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4. 正确运用成都志愿者网和成都志愿者APP进行志愿者注册、队伍组建、项目招募、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和项目总结,有效开展各类志愿者培训工作。

  (四)优秀志愿服务站条件

  1. 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不低于13%。

  2. 符合“八有”标准,即有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有适于开展工作的场所及活动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有负责人及专(兼)职志愿服务管理人员、有规范的志愿服务规章制度(落实注册、计时、业务培训、激励回馈、组织管理等)、有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档案、有常态化可持续的志愿服务项目并做好工作记录、有必要的投入经费和运行经费。

  3.运用“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有专业社工,引入社会公益组织,有共同策划、常态化开展的特色创新志愿服务项目,包括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每月至少开展2次志愿服务活动,且均有文字、影像等档案记录。

  4. 依托成都志愿者网(APP)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等,有志愿者嘉许、回馈等激励制度,并且试实行相关激励回馈措施。

  5. 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推荐审批表。每类审批表模板详见附件1、2、3、4,另每个候选人附600-1000字的事迹材料,每个候选项目、组织、社区(站)附1000-1200字的事迹材料。请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单位,各社会组织对事迹介绍材料进行加工提炼,既高度概括、全面展示、又注重可读性,充分展示候选项目、组织、社区(站)和志愿者的亮点和感人事迹。

  2. 印证材料。候选志愿者提供工作正面照、参加活动电子版照片3-5张,候选项目提供活动现场照片5-8张,候选组织提供组织集体照和活动照5—8张,候选社区(站)提供志愿服务站和活动现场照片6-10张。要求所有电子版照片高清晰度、高像素(分辨率150dpi以上),并标注说明时间、地点、内容。

  3. 其他证明材料。推荐对象涉及服务时间、服务人数等情

  况,需另提供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的记录表(盖服务组织或服务单位鲜章),能体现其服务时长或服务人数。

  (二)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8月16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和印证材料(一套)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报送至区文明办联系人处。(联系人:万李 联系电话:68936957 ;报送邮箱: 2750299631@qq.com ;报送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A区18楼)

  (三)名额分配

  各乡镇(街道)“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站”每项至少推荐报送1个。

  五、评选审定

  (一)评委会评审。2017年11月中旬,组织相关单位和代表,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拟选名单。

  (二)公示监督。2017年11月下旬,将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工作站名单在成都志愿者网和青白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

  (三)宣传表扬。公示期满,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正式对青白江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站进行通报表扬,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获奖志愿者、项目、组织、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2017年青白江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站”评选活动是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特色化的重要举措,对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单位、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使评选活动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格把关。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于申报推荐对象的事迹要严格审定,切实把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组织工作得力、社会效益好、影响范围大的优秀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来。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社区(站)和志愿服务项目,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通过此项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让人们真切感到典型就在身边、榜样就在眼前,推动形成群星灿烂和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

  (三)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单位、各社会组织要以此评选活动为重要契机,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推选活动始终,广泛宣传各级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服务项目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展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积极成效和优秀志愿服务社区(站)的良好形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倡导新风正气,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说明。将在本次青白江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站”中择优各推荐两个名额参加2017年成都市“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十佳志愿服务社区”评选活动。

  附件:

附件1:青白江区优秀志愿者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4:青白江区优秀志愿服务站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青白江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青白江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审批表.docx

  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关闭

  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详细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新政务中心18楼

  联系电话:028-68936953   传真:028-68936952

  纪检组长联系电话:83633630  邮箱:8210867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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