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公民道德宣传月暨“友善公益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驻区企事业单位:
2018年3月,是成都市第十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月”;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发表“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五十五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承天府文化,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促使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现将《2018年公民道德宣传月暨“友善公益行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2018年公民道德宣传月暨“友善公益行动”
活动方案
2018年3月,是成都市第十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月”;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发表“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五十五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承天府文化,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促使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订青白江区2018年公民道德宣传月暨“友善公益行动”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弘扬雷锋精神,传承天府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倡导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和孝老敬老“三种风尚”,以活动为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促进全区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大提升,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崇尚先进、温馨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日—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特色节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三月特色节日多的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3?5”学雷锋纪念日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3?8”妇女节,广泛开展家庭美德教育活动;结合“3?12”植树节,开展植绿护绿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结合我区乡村旅游节、樱花节、桃花节、杏花节等各种节会活动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宣传和文明劝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统筹城乡和农林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好3月道德讲堂总堂及分堂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讲堂中广泛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德”建设、成都市民文明公约,引导广大市民树立基本道德理念,提升公民素质。二是探索“特色节日”主题道德讲堂活动,将“3?5”学雷锋纪念日、“3?8”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特色节日融入道德讲堂,重点围绕“孝老敬老”“友爱互助”“诚实守信”主题,创新活动形式,着力提升讲堂活动质量。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道德讲堂建设单位
(三)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主题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围绕“诚信做产品”,在企业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发动企业及每一位员工履约践诺,树立诚信理念。将诚信建设有机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诚信经营示范门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在医院、宾馆、银行、物业管理等窗口行业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各行业文明服务标准,健全岗位文明行为规范。
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商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有关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
(四)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活动。结合“文明交通行动”,开展依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教练车、客运车、运渣车等特殊车辆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在公交车、出租车行业全面开展“规范服务、文明驾驶”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在我区客运站及主要公交站点开展“文明排队乘车”活动、“文明关爱让座”活动,形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乘车、安全乘车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五)开展“文明旅游我快乐”活动。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在各旅游景点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提供文明优质服务,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志愿服务站在辖区内的景区设置“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岗”,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文明旅游宣传和劝导,引导游客文明观赏、文明旅游,爱惜美好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旅游习惯,杜绝不讲秩序、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强景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文明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为重点内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人群的“学习雷锋,关爱他人”主题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秩序维护为重点的“学习雷锋,爱护家园”主题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教育、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科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公民道德宣传月”这一契机,精心策划、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等,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全区市民文明道德素质。特别是机关干部要率先垂范,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区新闻中心负责安排媒体(包括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对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区城管局负责利用大型户外公益广告位、液晶电视开展宣传;区文体广新旅游局负责将公民道德宣传内容纳入各项文体活动中,提高群众知晓率;区政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利用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加大宣传力度;区级各机关单位在本单位利用宣传栏、提示牌等载体开展宣传,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收集资料,及时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请于3月5日前将活动安排计划表(附件2)协同报区文明办万李,区文明办将按照各单位活动安排情况协调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请各单位在每场活动结束后1日内将信息、简报、图片等资料协同报区文明办。请于4月1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总结协同报区文明办。
(联系人:万李,联系电话:68936957)
附件:1.“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宣传内容
2. 2018年公民道德宣传月暨“友善公益行动”活动安排计划表
附件1
“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宣传内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成都市民文明公约
总 约
遵德守礼 良言善行
分 约
一、传统美德,记一记;尊老爱幼明事理。
二、知书识礼,讲一讲;读书看报好修养。
三、言谈举止,静一静;网上网下都文明。
四、发生争执,让一让;平心静气别抬杠。
五、驾车出行,慢一慢;遵规行车最安全。
六、行路过街,看一看;不闯红灯莫乱行。
七、乱吐乱丢,劝一劝;环境优美人人赞。
八、文明用餐,省一省;勤俭节约好品行。
九、依次排队,等一等;先来后到方公平。
十、志愿服务,做一做;积德行善福报多。
十一、他人有难,帮一帮;助人为乐热心肠。
十二、外出旅游,想一想;良言善行好印象。
三、宣传标语
(一)“勤俭”
1.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3.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二)“敬业”
1. 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2. 弘扬雷锋精神,做爱岗敬业人
(三)“诚信”
1. 诚实做人,诚信做事
2.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四)“友善”
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善待他人,快乐自己
3.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五)“文明”
1. 做文明和谐的行动者,当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2. 遵守社会公德,践行文明礼仪
3. 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
4. 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从我做起
5. 文明城市、遵德守礼、勤劳节俭、孝老敬老
6. 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创文明城
7. 弘扬雷锋精神,传承天府文化
2018年公民道德宣传月暨“友善公益行动”活动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