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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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分管职责 |
1.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 |
(1)每半年召开1次社科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7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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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会议集中研究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公示。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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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责任清单签订承诺书。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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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
(4)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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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社科联工作要点。 |
适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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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哲学社科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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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传承弘扬赵抃清白文化,推广清白文化品牌,夯实社科普及阵地建设,深化理论社科宣传。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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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预防腐败 |
3.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
(8)按照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督促社科工作在服务购买、资料印制、活动组织中按流程进行,明确每个环节的人员和职责。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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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
(9)深化“三结三帮”,帮扶1户困难户、联系1户党员和1户群众,及时搜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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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分管领域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整治,严肃查纠吃拿卡要、权钱交易及在工作中推进不力等问题。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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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照“全面落实年”要求,定期对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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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化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督促分管领域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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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认真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办结案件、维护群众利益。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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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日常监管 |
5.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 |
(14)对分管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全年不少于1次。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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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每季度对分管领域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少于1次。 |
7月、10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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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分管领域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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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17)围绕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2轮。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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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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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分管领域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按照《关于在区委宣传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3次。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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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廉洁自律 |
7.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
(20)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用车等标准。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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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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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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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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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确定防控措施。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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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领导干部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试行)》落实相关要求。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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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
(26)加强对亲属和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亲属和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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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
(27)按时填报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将个人责任清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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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按要求在单位述责述廉,接受质询和测评。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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