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部门坚强领导下,区委政法委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以平安青白江、法治青白江和过硬队伍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政法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和纪律保障。
一、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推进。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两个责任”与政法重点工作协调推进。2015年,书记办公会重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6次。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牵头推动落实、务求实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构建权责对等体系和责任分解机制,坚持“个人提、集体审、层层签、公开晒”,结合惩防体系、“三不”机制及责任制分工,制定《2015年度青白江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015年度青白江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及《2015年度青白江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明确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8个大项28个小项,领导班子成员4个大项59个小项,并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层层签订责任书7份,确保各项任务切实落地。
(三)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交心谈心,并签订承诺书。切实履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支部纪检监察机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组工作,明确兼职纪检干部,及时发现掌握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抓源头。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凡是任职、上挂下派、换岗锻炼、挂职锻炼、调入调出、家庭情况特殊的干部,一律纳入谈心谈话范围。2015年,对拟提拔任用的1名党员干部、3名区管后备干部和2名换岗锻炼干部全部开展了交心谈心工作。
(四)逗硬考核检查。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综合运用检查促进、考核撬动、结果运用的导向作用。纪检组汇同委办公室、政治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各部门(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
二、切实营造廉洁清明政治环境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对机关各部门(科室)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5次,坚决纠正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召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专题警示教育会5场。从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8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2期,有效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自觉性和政策理论水平,党员干部在党意识和组织观念不断增强。
(二)不折不扣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狠抓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区委系列会议精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办法,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20余次,对上下班迟到早退、在岗状态、请销假情况、车辆管理使用,节假日安全、值班值守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杜绝了作风问题、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严格执守党纪党规。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自觉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全委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报告、节假日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值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等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1名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2名科级干部、3名区管后备干部和1名干部婚庆,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党风廉政审查。
三、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机关规范化建设及“作风转变”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区委政法委《差旅费管理细则》、《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全委范围内营造出不愿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工作氛围。
(二)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部,学习教育读本、资料10余套。组织参观家风家德教育基地、市级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温家寨子2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警示教育实效。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在机关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栏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内容。在电脑上设置廉政屏保,提供廉政书刊、影视、歌曲、电教片等,真正达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的实际效果。
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一)强化干部日常监管。认真贯彻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三严三实”用人导向,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裸官”、带病提拔工作专项清理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等重大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违反纪律规定、作风巡查20余次,严肃整治迟到、早退、随意离岗、在岗不在状态等“机关病”。
(二)多途径开展干部换岗锻炼。加强与区级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按照“专业对接、业务对称、人岗适应”的原则,选派2名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青年干部到区委办、区委组织部换岗锻炼,进一步拓宽干部成长成才渠道,提升政法干部“置身全局看政法”的能力。
(三)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以南充贿选案为反面典型,及时召开专题剖析反思会,深刻吸取教训。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干部选拔的规定。扎实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本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出国(境)、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任)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无相关违规现象。2015年通过民主推荐、测评等方式,提拔任用副处级干部1名、后备干部3名,调动事业编制干部1名。
五、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一)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融入委领导班子常态化学习教育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对口联系单位,从修身、用权、律己和谋事、创业、做人6个方面,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把不严不实问题查清楚、摆到位,委机关领导班子查找问题6个13种表现,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1个15种表现,已整改11个。
(二)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持续开展正风肃纪“12+X”、中巡组反馈四川问题“五大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四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整治4次,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切实杜绝了党风政风方面问题的发生。2015年,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发文同比较少12%,“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6%。
(三)开展政法系统作风专项巡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政法委关于强化作风巡察和执法监督工作及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11月下旬,区委政法委成立了作风巡查组,先后到区公安分局交管、政务大厅,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检察院案管中心、控申部门以及区司法局公证大厅、大同司法所等窗口部门、基层单位,就政法窗口单位申请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态度、办事流程、办事效率、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作风巡察,促进了政法机关规范文明执法,确保了司法公正高效运行。
(四)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专门成立督导小组,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带队,逐一到法、检、公、司各部门督导检查,听取各政法机关清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与分管领导交换意见建议,指导协调解决涉案款物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了领导和督导作用,赢得了省市政法领导的肯定,并获邀参加经验交流座谈会。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总结回顾全年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及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个别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教育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攻坚克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