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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创新方式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来源:区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浏览次数:

区委政法委创新方式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为贯彻落实张胜书记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全面落实年”决策部署,结合政法系统实际,区委政法委在全区政法系统创新方式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进一步凝聚政法力量,强化政法首位担当,推动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加快建设“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提供坚实的政法保障。

    坚持“集中宣讲+自主学习”,确保 “大学习”内容详实。为确保 “大学习”内容详实,结合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对成都工作的重大要求,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治蜀兴川“历史方位、总体要求、第一要务、根本动力、开放格局、重中之重、价值取向、生态重任、法治保障、政治保证”十个方面的内容。为保证学习时间,要求广大干警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开展集中宣讲或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坚持“集中讨论+心得体会”,确保 “大讨论”不走过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彭清华同志赴省委政法委机关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确定了“大讨论”的七个方面——“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发挥政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继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司法体制改革引领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为确保 “大讨论”不走过场,要求区级政法各部门每月开展集中讨论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对照“大讨论”课题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

    坚持“重点课题+专题调研”,确保“大调研”紧扣主题。高质量完成市委确定的重点课题,紧扣政法工作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开展重大理论研究,切实提升调查研究实效。活动期间,要求区委政法委委员牵头开展1项调研课题,区级政法各部门至少组织开展1项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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