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分管职责 |
1.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 |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6月、11月 |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
4月 |
(3)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
5月、7月、10月、12月 |
(4)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按照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并组织分管科室推动责任落实。 |
12月 |
(5)按照我局对省、市纪委社会评价中反馈意见涉及我局的整改方案,督促分管科室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
12月 |
(6)每半年向局纪检组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
6月、11月 |
2.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
(1)根据《2015年区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每季度研究、推动分管科室牵头任务推进情况不少于1次。 |
12月 |
(2)每半年对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科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
6月、11月 |
二、推进预防腐败 |
3. 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
(1)按照我区“三不机制”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年度任务。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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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我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督促局办公室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流程。 |
6月 |
(3)督促分管科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
6月、12月 |
(4)严格执行区委有关干部人事制度,规范全局对科级干部任免程序。 |
12月 |
二、推进预防腐败 |
4. 加强分管科室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
(1)督促局办公室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2015年区信访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
12月 |
(2)督促局办公室继续开展乱发钱物、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三公”经费自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及时统计支出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只减不增。 |
12月 |
(3) 督促局办公室持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和自查是否存在多占办公用房情况。 |
3月、6月、9月、12月 |
(4) 督促分管联系单位深化正风肃纪“12+X”、中巡组反馈四川问题“五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 |
12月 |
(5) 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90天,帮扶2户、联系6户普通党员群众,及时搜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12月 |
(6) 按照全区《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实施办法》,确保区领导对所包的信访问题承担“五包”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
12月 |
7) 全面推进“三结三帮”活动,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动态建好管好用好“三本台账”,坚持推进“走基层”活动常态化。 |
12月 |
三、加强日常监管 |
5. 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 |
(1)给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
12月 |
(2)督促分管科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
12月 |
6. 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1)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约谈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全年不少于2次。 |
12月 |
(2)对分管科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科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
12月 |
四、坚持廉洁自律 |
7.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12月 |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
12月 |
(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
12月 |
(4)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
12月 |
8.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 |
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
12月 |
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
(1)按时填报成都市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将个人责任清单在我局子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
12月 |
(2)以书面形式向局纪检组报告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
12月 |
(3)按要求向局纪检组述责述廉工作,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 |
根据区纪委统一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