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一、落实分管职责 |
1.加强分管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查督促。 |
(1)每半年召开1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6月、11月 |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
6月 |
(3)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
5月、7月、10月、12月 |
(4)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 |
12月 |
(5)每半年向局纪检组报告分管范围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
6月、11月 |
2.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工作。 |
(1)每年研究分管科室牵头任务不少于1次。 |
12月 |
(2)每半年对分管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 |
6月、11月 |
3.抓好“全面落实年工作落实 |
(1)制定中心工作清单,并抓好落实。 |
12月 |
二、推进预防腐败 |
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
认真组织开展区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依托事不过三专项治理活动,加强信访工作微腐败治理》 |
11月 |
2.执行信访举报线索移交制定。 |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收集信访举报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举报线索。对不积极作为办理信访事项的,启动评查通报工作程序。 |
12月 |
3. 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制度规定。 |
督促分管科室制定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12月 |
4. 加强分管科室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预防腐败、“微腐败”。 |
(1)督促分管科室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加强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守法守纪观念。 |
12月 |
(2)加强互相监督,从日常工作、生活中小事做起,预防腐败和微腐败。 |
12月 |
三、加强日常监管 |
5. 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 |
(1)给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
12月 |
(2)督促分管科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
3月、6月、9月、12月 |
6维护群众权益。 |
认真执行我区《2018年度区级领导干部接访人民群众日程安排表》,及时联系区领导到区群众接待中心接访来访群众。 |
12月 |
7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防患于未然。 |
(1)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约谈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全年不少于2次。 |
12月 |
(2)对分管科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积极配合局纪检组开展工作。 |
12月 |
四、坚持廉洁自律 |
8. 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12月 |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自律。 |
12月 |
(3)将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
12月 |
9.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 |
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
12月 |
10.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
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