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中心工作,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党的建设以及深化改革、依法治区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报送信息,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 2.负责研究中央、省委、市委及有关单位发送区委的文件、信函,审核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各园区管委会党工委报送区委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领导审批;及时、准确传递区委领导批示意见。 3.负责区委文件和区委领导同志文稿的拟稿、校核、制发工作;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区委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区委领导公务活动。 5.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方针政策,区委重要工作部署和区委领导同志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目标的编制和分解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的协调、指导、检查、考评等管理督察工作。 6.负责区委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按照区委安排,协调推动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共同完成区委交办工作。 8.负责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区级各部门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区调研机构调研活动的协调工作。 9.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管理;负责党委办公室系统办公自动化和全区党政网络管理工作。 10.负责区委经费预决算等后勤服务工作。 11.完成区委和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办公室纪检组工作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正、政策和决议情况,执行区委决策的情况。 2.监督检查本系统领导班子及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本系统领导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参与调查本系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4.调查本系统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5.协助区委办(系统)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受理对本系统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本系统党组织、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7.完成区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