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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部门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为,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三、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及其责任人提出查究建议。制定和落实维稳领导和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分析情报信息,调查研究,协调督办,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

     四、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六、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调区委及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八、领导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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