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协调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主要职责: (一)推动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和重点,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二)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三)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市、来区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全区信访和群众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